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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体育法律常识法律小常识范例6篇  时间:2023-06-29 01:32:55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承包方享有在承包地被依法征用时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其他形式”承包则没有。这就意味着“其他形式”承包方,并不享有获得相应承包地补偿款权利。但对“其他形式”承包中,承包方确实对承包地进行了改良投入,导致被征用土地价值增值的部分,应当予以必要补偿。

  1999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搞好农用地管理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规定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挖塘养鱼、发展林果业;可以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农用地挖塘发展水产养殖和种植多年生木本果树等经济作物,但建造永久性农业设施和配套设施,如畜禽养殖场、塘底已经固化的水产养殖场、农副产品仓库、加工厂、集贸市场等,占用耕地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做到耕地“占一补一”。

  违反计划生育行政法律法规超生,应由其父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而要求村委会分配土地补偿款是民事法律关系。公民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因父母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受到影响。况且他们出生申报户籍时就落户在当地,已具备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应得到补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一是规定了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二是规定了在承包期内,原则上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三是特别强调了对妇女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四是对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作出了规定。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在现代社会发展的速度是越来越快,各项犯罪也在升级,尤其是青少年犯罪升高的趋势更是严重,而青少年犯罪也是越来越智能化、科技化、隐藏性比较高,然而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薄弱,法制观念淡薄造成了很多的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所以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已经是一项当前学校的重要任务了,这也让社会、家长、学校深刻的反思如何才能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呢?在这时中学时代的政治课本,政治老师被各界关注起来,人们越来越觉得政治教育中渗透法律知识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也是非常必要的。[1]

  现代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犯罪在学校不断的出现,由于法制教育的缺乏很多青少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据统计在各类的犯罪比例中青少年的犯罪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而且犯罪的手段更是智能化,多样化。而年龄的层次是越来越小,手段则是越来越残忍,所以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非常必要的,而且是迫在眉睫的事情。根据青少年的发展趋势在中学时期普及法律知识是很必要的,但是由于我国的教育制度还需要很多的改善,所以难免在法律教育方面有所不足,这也亟待在中学的老师们去改善这些,在课堂上普及法律知识,尤其是在政治课堂上给同学们渗透法制知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是非常的重要,其实不仅是学校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要做引导,社会乃至是家长都应该做出相应的努力来改善现在的社会环境。

  我国是一个法制的社会,那么法律知识就显得非常的重要了,当代青年犯罪的数量增多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在学生中间普及宣讲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所以在老师的教学中应该时不时的给同学们讲解一些法律知识,我们时常在生活之中可能碰到一些例子。[2]

  自从小张考取了驾照后,从此就成为了一个出门都是以车代步的骑车族,平时出门, 只要没下雨, 无论是10分钟的路或是1个小时的路程,他都基本上是以车代步。 5月11号这一天,天下着倾盆大雨,因此小张今天就没有办法骑着车去上学了,只能自己去里屋带上雨伞, 然后搭车去上学。在中午休息的时间里,小张发现下午需要提交的实验报告竟然忘在家里没有带出来,于是他便决定回家一趟。小张习惯性地走到自己经常停车的地方, 找了半天没有自己的车子,才想起来今天自己没有骑车到学校。这个时候小张发现有一辆摩托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没有被取下来。小张小心地把钥匙取下来,原本想马上把这个摩托车的钥匙交到学校的警务室去,但是他想到自己要回家一趟去拿自己的实验报告呢,正好今天又没有骑自己的车,那就借用一下这辆摩托车吧。反正又没人知道的,因为自己平时就是开车的所以他很清楚从家里到学校往返时间,大概在半小时以内就可以回到学校了,到时候再把这钥匙交到警务室,说不定到那时车子的主人发现自己的钥匙被好心人捡到的交到警务室了,说不定到那个时候他还要感谢我呢!甚至不知道他的车子曾经被人偷偷的借去骑过呢。 在小张骑车回家的路上,刚好碰到警察巡查,警察要小张出示自己的驾照,此时没有驾照的小张慌忙地向警察解释事情的原委,他其实只是想借用一下这辆摩托车而已,根本就没有要偷窃的意思。但是小张的这个说法没有切实的证据表明他不是偷窃的,所以即使是本意根本就没有偷窃的意思,但是他的行为却已经是构成了偷窃的罪行。在法律面前一切讲究证据。没有证据,自己只能是寸步难行,随时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其实有很多时候自己觉得可能别人不会发现,抱着一种侥幸的心态然后就偷偷的去做了一些事情,孰不知自己当时已经触犯了法律,在法律面前讲究的是证据,当自己说不清的时候,那就是只有两个字:“后悔”。在很多事情的面前都没有回头路可以走的,所以我们只有认清楚什么是犯罪,我们要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公民,就必须学习法律知识,不要到了被告上法庭的时候都还不清楚到底是犯了什么罪。那么在中学期间进行法律教育是尤其显示出它的重要性,所以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地渗透法律知识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发展,才不会在青年时期不了解的情况下酿成不可挽回的错误。青少年也要不断的去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在政治课程上面,老师会尽量多的宣讲法律知识,不要当政治课程是一门杂门课程,自己更应该重视起来,积极的配合老师学习了解法律知识。不断地使自己成长成为一个优秀良好合格的公民而努力。

  政治教育在中学时代是一个很好的给中学生正面讲解法律知识机会,所以政治老师应该把握住教学的机会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灌输,那么在政治教学的过程中就要做到把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利用政治课本上一个个实实在在的例子,进行比较教育,政治老师要根据政治的基本特性,在政治课堂上要结合课本的实际例子挖掘其中的法律道理,然后对学生们进行因势利导,一步步的对学生们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切实的让政治教育成为中学时代法律知识的大讲堂,给学生们树立一个良好的法律意识及法制观念,把学生们培养成积极的利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保护集体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利益,养成一个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良好公民形象。[3]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更是中华文明传统的继承人,不光要继承历史的使命,也要继承相关的法律意识,所以加强法律意识的教育是非常必要的,所以在中学时代进行法制教育刻不容缓,尤其是中学时代的政治教育很合适向学生们们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慢慢积累自己的法制知识,老师要找准课本上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相结合点,从不经意间就能宣传到法律知识。[4]

  [1]杨为民.如何在政治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J].科学大众(科学教育),2010,No.63410:65.

  [2]周浩.如何在政治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J].科学大众(科学教育),2010,No.64012:21.

  所谓分析的方法,就是把研究的对象分解成它的各个组成部分,然后分别研究每一个组成部分,从而获得对研究对象的本质认识的思维方法。综合的方法是把认识对象的各个部分联系起来加以 研究,从整体上认识它的本质。

  例如小学生认识5,教师要求学生把5个苹果放在两个盘子里,从而得到四种分法 :1和4;2和3;3和2;4和1。由此学生认识到5可以分成1和4,也可以分成2和3等。 这就是分析法。反过来, 教师又引导学生在分析的基础上认识:1和4可以组成5,2和3也可以组成5。这就是综合法。在此基础上, 教师 还可以再一次运用分析、综合方法,指导学生认识5还可以分成5个1,从而知道5里面有5个1;反过来,5个1能 组成5。分析、综合法广泛应用于整数的认识、分数、小数、四则混合运算、复合应用题、组合图形的计算等教 学中。

  比较是用以确定研究对象和现象的共同点和不同点的方法。有比较才有鉴别,它是 人们思维的基础。分类是整理加工科学事实的基本方法。比较与分类贯穿于整个小学数学教学的全过程之中。 比如学生开始学习数学,他就会比较长短,比较大小,进而学会比较多少。然后就会把同样大小的放在一起, 相同形状的归为一类。或者把相同属性的数学归并在一起(整数、小数、分数)。前者反映的是比较方法,后者列举的是分类方法。分类常常是通过比较得到的。比较和分类方法是小学数学教学中经常用到的最基本的思 维方法。

  抽象就是从许多客观事物中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抽出共同的、本质的属性 的思维方法,概括就是把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属性综合起来成为一个整体。例如,10以内加法题一共有45道, 学生初学时都是靠记住数的组成进行计算的。但是如果教师帮助学生逐步抽象概括出如下的规律,学生的计算 就灵活多了:①一个数加上1,其结果就是这个数的后继数。②应用加法的交换性质。 ③一个数加上2,共13道 题,可运用规律①推得。④5+5=10。掌握了这些规律,学生就可以减轻记忆负担,其认识水平也可以大大提 高。又如,在计算得数是11的加法时,学生通过摆小棒计算出2+9、3+8、7+4、6+5等几道题之后,从中抽象出“凑十法”:看大数,拆小数,先凑十,再加几。这样,在学习后面的所有20以内进位加法时就可以直接 运用“凑十法”进行计算了。事实表明,学生一旦掌握了抽象与概括的学习方法,机械记忆就将被意义理解所 代替,认知能力和思维能力就会产生新的飞跃。

  这是经常运用的两种推理方法。归纳推理是由个别的或特殊的知识类推到一般的规 律性知识。小学数学中的运算定律、性质及法则,很多是用归纳推理概括出来的。如加法的交换律是通过枚举 整数中的几个“两个加数交换位置相加和不变”的例子推导概括出来的。这样的推理在小学一年级就可以经常 开展训练。如让学生演算下面各题后发现一种规律:7-7=?,6-6=?,5-5=?……9-8=?,8-7=?……2-1=?。经常进行这样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有序、有理、有据的思维。

  演绎推理是由一般推到特殊的思维方法。例如一年级学生“算加法想减法”,实际上是以加减互逆关系作 为大前提,从而推算出减法式题的计算结果。又如,由“0不能做除数”为大前提,根据分数、 比与除法的关 系,推理出分母和比的后项不能为0。事实上, 人们认识事物一般都经历两个过程: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 个是由一般到特殊。因此,归纳与演绎法是人们认识事物的重要方法。

  1.分析与综合的方法。所谓分析的方法,就是把研究的对象分解成它的各个组成部分,然后分别研究每一 个组成部分,从而获得对研究对象的本质认识的思维方法。综合的方法是把认识对象的各个部分联系起来加以 研究,从整体上认识它的本质。例如学生认识5, 教师要求学生把5个苹果放在两个盘子里,从而得到四种分法 :1和4;2和3;3和2;4和1。由此学生认识到5可以分成1和4,也可以分成2和3等。 这就是分析法。反过来, 教师又引导学生在分析的基础上认识:1和4可以组成5,2和3也可以组成5。这就是综合法。在此基础上, 教师 还可以再一次运用分析、综合方法,指导学生认识5还可以分成5个1,从而知道5里面有5个1;反过来,5个1能 组成5。分析、综合法广泛应用于整数的认识、分数、小数、四则混合运算、复合应用题、组合图形的计算等教 学中。

  2.比较与分类的方法。比较是用以确定研究对象和现象的共同点和不同点的方法。有比较才有鉴别,它是 人们思维的基础。分类是整理加工科学事实的基本方法。比较与分类贯穿于整个小学数学教学的全过程之中。 比如学生开始学习数学,他就会比较长短,比较大小,进而学会比较多少法律常识。然后就会把同样大小的放在一起, 相同形状的归为一类。或者把相同属性的数学归并在一起(整数、小数、分数)。前者反映的是比较方法,后 者例举的是分类方法。分类常常是通过比较得到的。比较和分类方法是小学数学教学中经常用到的最基本的思 维方法。

  3.抽象与概括的方法。抽象就是从许多客观事物中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抽出共同的、本质的属性 的思维方法,概括就是把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属性综合起来成为一个整体。例如,10以内加法题一共有45道, 学生初学时都是靠记住数的组成进行计算的。但是如果教师帮助学生逐步抽象概括出如下的规律,学生的计算 就灵活多了:①一个数加上1,其结果就是这个数的后继数。②应用加法的交换性质。 ③一个数加上2,共13道 题,可运用规律①推得。④5+5=10。掌握了这些规律,学生就可以减轻记忆负担,其认识水平也可以大大提 高。又如,在计算得数是11的加法时,学生通过摆小棒计算出2+9、3+8、7+4、6+5等几道题之后,从中抽 象出“凑十法”:看大数,拆小数,先凑十,再加几。这样,在学习后面的所有20以内进位加法时就可以直接 运用“凑十法”进行计算了。事实表明,学生一旦掌握了抽象与概括的学习方法,机械记忆就将被意义理解所 代替,认知能力和思维能力就会产生新的飞跃。

  4.归纳与演绎的方法。这是经常运用的两种推理方法。归纳推理是由个别的或特殊的知识类推到一般的规 律性知识。小学数学中的运算定律、性质及法则,很多是用归纳推理概括出来的。如加法的交换律是通过枚举 整数中的几个“两个加数交换位置相加和不变”的例子推导概括出来的。这样的推理在小学一年级就可以经常 开展训练。如让学生演算下面各题后发现一种规律:7-7=,6-6=,5-5=……9-8=,8-7= ……2-1=。经常进行这样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有序、有理、有据的思维。

  演绎推理是由一般推到特殊的思维方法。例如一年级学生“算加法想减法”,实际上是以加减互逆关系作 为大前提,从而推算出减法式题的计算结果。又如,由“0不能做除数”为大前提,根据分数、 比与除法的关 系,推理出分母和比的后项不能为0。事实上, 人们认识事物一般都经历两个过程: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 个是由一般到特殊。因此,归纳与演绎法是人们认识事物的重要方法。

  法治教育的内容,不仅仅是传授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也就是在内心中尊重法律,把法律当作自己行为的准则。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初中生的法治教育,初中生法治教育的内容不是简单的公民教育,也不是单纯的法律常识教育,初中生的法律教育主要是根据他们的年龄、理解程度、生活环境等方面,系统地总结出符合他们身心发展的特点,能够让他们适应未来社会生活的内容。旨在普及初中生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使他们能够维护和遵守法律行为。

  法律意识教育是对初中生进行法治教育的前提,法律意识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上法律现象的一种反应。初中生的法律意识主要是初中生对法律或者说是法律现象的反映,本部分主要通过知法、bd体育守法、用法、护法的法律意识来阐述。

  知法,并不是简单地让初中生知道法律的规定是什么,也不是一味地给初中生灌输法律的条款和规定。知法是建立在学法的基础之上的,通过学法知法,规范自身的行为,从而达到知法的目的与效果。唯物辩证主义的观点认为,任何事物的结果,都有其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条件和原因,也就是我们常常所说的事出有因。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以及犯罪越来越趋向于低龄化这一系列的社会现象说明,现在青少年还没有树立知法的法律意识。知法的必要性就在于,这不仅是自我保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同时也是社会对青少年的要求。青少年知法的法律意识培养并不是一个短期就能看到效果的教育,也不是单单凭借个人或者是学校就可以完成的。一方面,社会是不断发展向前的,法律也是不断修改和变化的,随着法律的变化,青少年知法的法律意识也随着时间发生着改变。同时,青少年知法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项长期和系统性的工作,仅仅依靠教师或者是学校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学校中,初中生学到的仅仅是书本上所列出的条条框框的知识点,学校的教育工作也只是说教育学生怎么做是对,怎么做违反法律规定的,也只是简单地提供理论依据。所以说,初中生知法法律意识的树立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它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合作和全力配合。初中生知法的法律意识并不是自然而然就形成的,而是通过日常的生活和学习逐渐培养而成的,当然,这也少不了社会环境的熏陶。无论是内力作用还是外力作用,所有的教育工作者都希望初中生能够自觉树立知法的法律意识,以便于今后能够在社会上立足。

  清末法学家沈家本说过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世未有无法治国而长治久安也。守法,就是让法律在生活中得以实施,如果人人都不遵守法律,那么法律就会失去它的权威,社会也就不能保持长治久安。我们应该认识到守法的重要性,同时加强青少年的守法意识教育也是时代的需要。对于初中生自身来说,他们往往认为,法律离他们很远,初中生常常有这样一个误区,只要是不杀人、抢劫、放火等就是守法。这个说法并不能说是错的,但是只是片面的。对于绝大多数的初中生来说,守法意识的教育更主要的是让初中生遵守生活中的法律规则。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红灯停,绿灯行,肯定是人尽皆知吧,这不仅仅是对于司机来说的,对于行人也是如此。可是,这样看似平常的规则又有多少人能够遵守呢?记得前不久电视上有这样的一则新闻,记者在监控录像中观察一个路口行人过马路的情况,等了半个小时候才有一个姑娘是等绿灯亮时才过马路,这样的情况难道就不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吗?司机的守法可以给行人带来安全,行人守法可以使交通更加顺畅。因此,守法的意识体现在生活的一点一滴中,守法也要从最简单的法律规则做起,对于初中生的守法意识教育更应该如此。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法律,教育初中生树立守法的法律意识,不但能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还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教育初中生树立用法的法律意识,主要是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用法,也就是使用法律,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不仅是初中生,包括很多的成年人都有这样的误区,认为只有打官司,走诉讼的道路才是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而打官司程序复杂,过程繁琐,所以,大多数人就选择了沉默。帮助初中生树立用法的法律意识,主要就是走出这样的误区,让青少年能够真正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例如在面对家庭暴力事件的时候,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办呢?作为初中生在遇到这类事件的时候并非只有打官司走上诉讼这一条解决途径,可以向有关的部门和机关请求帮助,这样也是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据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我国有80%的初中生的身边出现过在校园里遭到过校园抢劫和勒索,18%的初中生自己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但是真正告诉老师、家长、请求有关部门帮助的却很少,因为怕遭到报复,所以选择自认倒霉。以上的种种事件表明,作为教育工作者,教育初中生树立法律意识已经迫在眉睫。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教育部也要求重点做好中小学的宪法教育工作,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明确中小学宪法教育的专门学时,并将宪法知识纳入中考范围。那么,青少年的宪法教育进程和效果如何呢?四川大学教授周伟接受采访时的一句话道出了现状,他说在美国,宪法就如同牛仔裤、摇滚音乐一样融入民众的生活,如果中国老百姓对如今的中小学生晨读宪法不感到惊讶,而是像麻辣烫一样熟悉,那普法就成功了。换言之,对于普及宪法教育,不仅学生本身不理解,家长和一些社会人士也持有怀疑的态度。许多初中生都认为宪法知识太“高大上”了,跟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并没有什么关系,他们对宪法知识的了解也仅限于“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对于宪法到底是干什么的并不知道。大多数的学生家长也认为,宪法跟孩子们的学习没有关系,宪法离自己的生活很远,生活中并不能用上宪法。所以,学习宪法,让孩子普及宪法知识也仅仅只是口号而已。教育初中生了解宪法的理论知识,就是要让学生和家长还有一些社会上的人走出这样的误区,宪法并不“高大上”,而是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

  法律常识也在法律知识所包含的范围内,法律知识系统庞大,内容广泛,专业性强,而法律常识虽然没有什么明确的定义,但是它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含民法、刑法、bd体育合同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我们日常生活有关,同时又是人人都能运用的法律,这一类的也就是我们如今所称的法律常识。教育初中生了解生活中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就要求教育者从学生身边的事入手,让学生认识到法律常识的重要性。比如说,当学生放学时,校门口总是挤满了小摊贩而且还有违规停放的车辆,不仅给出门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还不利于出行安全。虽然许多学生对此事有自己的想法,但是他们往往都认为,这些事情并不是自己能够解决的,这是政府的工作,自己根本就无权过问这就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问题,虽然初中生是未成年人,bd体育但是初中生也有监督权,监督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当然未成年人也不例外。初中生可以在媒体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写信、打电话等向有关机关反映情况或者直接向有关人员反映情况,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初中生也一样可以行使自己的监督权。普及法律知识教育,有利于帮助学生形成适应现代生活所必需的法律知识,保护青少年的成长,同时也有利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早在1999年,我国在宪法中就规定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强调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作为初中生,依法治国与自身有什么样的关系呢?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又要求初中生怎么做呢?在人教版九年级《思想品德》课本中的第八课讲的就是依法治国。教材主要是从行政诉讼、法律的权威性、法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法律的实施这几个方面来对初中生进行依法治国教育的。在笔者看来,这四部分的内容,与初中生关系最密切并且最重要的是最后一部分,教材中的标题是我们的共同的责任。依法治国虽然是治国的方略,但是它和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联系,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依法治国就是不完整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初中生作为未成年人,可是并非都是人微言轻,就如同上文中所提到的,树立正确的知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就是推进依法治国的表现,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多宣传法律知识,虽然自己不是很专业,但至少可以让人们更重视法律,这些都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依法治国虽然是一个大的概念、大的范围,但是教育者应该教育初中生以身作则,为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做依法治国的积极推动者。

  青少年法制建设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和造就千千万万具有优秀思想品质、遵纪守法和良好道德修养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既是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又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同志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近年来,我国对青少年法制教育高度重视,一直常抓不懈,不断完善法制教育的体制机制,创新法制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尤其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现在是守法的好孩子,将来才是守法的好公民”。法制教育已经成为培养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重要一课,也是他们人生的必修课。

  早在1995年,原国家教委bd体育、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关就下发《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的通知,提出了新时期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特别是在校学生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该文件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

  学校法制教育的任务,是通过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有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地遵纪守法。

  小学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中小学法制教育主要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使他们知道法律的作用,了解我国法制的原则,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观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知道公民应依法办事,违法必受制裁,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社会责任感。在中学法制教育内容上要注意从公民与法律、道德与法制、民主与法制、国家政权制度与法制关系等方面,对学生进行依法治国、依法办事及个人生活离不开法的教育。

  高等学校法制教育要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内容应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要通过介绍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基本线索,揭示法律的本质,帮助学生认识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是统治阶段意志的体现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通过讲解法律的概念,揭示其特征,帮助学生掌握法律规范和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和联系,在思想上树立起法律权威;通过介绍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提高学生对加强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同时理解法制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要通过讲解和介绍宪法,使学生了解宪法是民主制度的产物,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还要结合不同专业,有选择地向学生介绍一些部门法,帮助学生了解其立法目的、原则和基本精神,培养学生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指出:“青少年应当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大专院校、中、小学都应当开设法制教育课”。

  ,教育部、司法部、团中央、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四部委于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该文件指出,法律素质是青少年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要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内容,努力形成从小学到大学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确保青少年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使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新进展。

  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巩固课堂教学主渠道,提高法制课质量;注重法制内容向其他学科的渗透教育,增强学习效果。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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