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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法律各种案例bd体育30条  时间:2023-06-28 04:36:44

  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法律问答,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无法偿还欠乙公司的借款。某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促还款无果,但得到一信息,某单位曾向甲公司借款20万元bd体育,现已到还款期,某单位正准备还款,但甲公司让某单位不用还款。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以某单位的还款来偿还债务,甲公司辩称该债权已放弃,无法清偿债务。

  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bd体育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10万元以上。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并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于是提出向李某买下该酒杯,出价为50万元。李某对此高价内心十分满意,但仔细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于是,李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待日后古董店老板高价卖出后再主张合同可撤销,要求变更合同。结果,古董店老板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1000万元。此后,李某向法院主张合同显失公正bd体育,要求古董店老板至少再补偿900万元。

  (2)若2002年1月商标局核准了乙厂美华商标的注册申请。乙厂向甲厂提出不得再使用美华商标的要求,甲厂不允,乙厂遂告甲厂侵权。甲厂能否抗辩?如何抗辩?

  大型国有企业MS集团高级工程师白某执行单位指定的科研任务完成了一项重大职务发明创造A,2002年5月被授予了我国发明专利权。2004年2月白某退休受聘于另一家民营企业。2006年1月,该民营企业完成并申请了发明专利B,发明人为白某,此后该民营企业开始投入大量资金生产该发明产品。2007年8月,该民营企业的发明专利B初审公告,MS集团得知后认为,该民营企业的发明专利申请B系白某在MS集团的本职工作之继续研究,其研究成果属于MS集团的职务发明。

  请问:(1)MS集团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与该民营企业就B专利申请权的纠纷?

  某轻工机械厂系国有企业,拖欠某电力公司的电力款达500万元,久拖不还。电力公司调查了解到该轻工机械厂已严重亏损,负债累累,短期内根本无法偿还贷款,便于2007年7月依法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轻工机械厂符合法定破产条件bd体育,便依法宣告破产并制定了管理人,对轻工机械厂的财产进行清理。其清单报告提供的情况如下:

  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是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已经资不抵债,有意向法院申请破产。聘请你为律师,代理破产中的法律事务。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后,你掌握了以下情况:

  2、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欠当地工商银行货款22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斯凯布鲁服装公司一套进口生产流水线、斯凯布鲁服装公司资不抵债已达4500万元。

  5、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斯凯布鲁服装公司可以自己直接申请公司破产么?

  (1)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事D;董事E因出国考察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H代为出席并表决。该公司监事夏某列席该次会议。

  1。轻工机械厂总资产为2000万元(变现价值),期中流动资金为150万元,长期投资120万元,固定资产1500万元,其他财产230万元。

  2。轻工机械厂现负债2600万元,其中应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工资等320万元,应付税款280万元,普通破产债权2000万元(包括欠电力公司500万元),合计2600万元。

  某市百货公司通过新闻媒体播发招租启事:将市场装修后分摊位出租,投资装修费2000元。周某于月初得知此消息后,决定租赁两个柜台,于月中去提前支取了即将到期的定期存单,损失利息近千元。可是就在周某准备去租赁摊位时,百货公司又宣布说:因主管部门未批准,摊位不再招租了,请已办理租赁手续的租户到公司协商处理办法;未办理手续的,百货公司不再接待。周某认为百货公司这种作法太不负责任,所以要求百货公司赔偿自己的预期收入若干万元,以及利息损失。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甲是某产品发明的专利权人。甲许可乙公司独家制造、销售甲的专利产品。因生产场地等原因,乙又许可丙厂制造、销售一定数额的专利产品。丁从丙厂购得产品进行销售。请回答下列问题:

  (2)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作出决定,于2012年4月8日举行公司股东大会年会。

  (3)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张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均表示同意。

  (4)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3月29日,公司董事长A就股东大会年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向全体股东发出了书面通知。

  甲厂制造的美华锅炉在该行业具有知名度,但由于企业的商标意识比较淡漠,一直没有申请商标注册。2001年1月同是生产锅炉的乙厂向商标局提出了美华商标的注册申请。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2001年10月商标局对乙厂的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后予以公告,甲厂看了公告后,认为乙厂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权益,甲厂应当如何进行救济?

  7、公司4月8日股东大会年会通过提高董事薪酬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8、公司第二大股东丙是否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其宣称将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是否有法律依据?并分别说明理由。

  甲、乙均为国有企业,2006年5月,两企业经过多次协商,达成共同出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协议。该协议规定:

  3、斯凯布鲁服装公司的债权人之一甲公司因追索250万元货款而在一个月前起诉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此案尚在审理中。

  4、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曾为乙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一笔500万元的贷款作为保证人,现乙公司对该笔贷款未予偿还。

  5、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欠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20万元,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欠斯凯布鲁服装公司100万元。

  2012年4月8日,公司股东大会年会如期召开。会上除了审议会议通知中列明表决的事项外,还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乙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提高董事薪酬的议案,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2年5月9日,公司第二大股东丙(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向公司董事会邮寄了一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提案内容是拟发行公司债券以筹集资金。董事会认为公司资金充足无需发行债券,因而明确拒绝了丙的提议。丙转而要求公司监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但监事会表示此事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事会不参与。丙遂于2012年6月8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宣称将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向全体股东进行了通知。

  1、出席公司3月28日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甲与乙合作创作了一幅书画作品,并将该幅作品送给了共同的好友丙。现有文华出版社欲将乙在近年创作的绘画作品结集出版,乙表示同意,欲将与甲创作的书画作品和自己单独创作的9幅绘画作品许可出版社出版。甲和丙知道此事后都表示反对,三方为此发生争议。请回答下列问题:

  (1)如发生诉讼,甲反对乙出版合作作品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1)甲企业出资200万元,其中货币50万元,注册商标作价150万元;乙企业出资300万元,其中货币50万元,专利权作价150万元,劳务100万元。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千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400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200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1100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

  7、斯凯布鲁服装公司与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如何处理?

  甲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96年9月1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9月10号受理该案,并于96年12月20日宣布该厂破产,随后建立的清算组对该厂财产进行清理,情况如下

  3。在轻工机械厂的固定资产中,有四处厂房拥有产权证。其中新建的3车间和4车间已于2005年3月向某建设银行借款时用于抵押贷款150万元,该两处房产现在变现价值为100万元。

  2、该厂95年10月5日以机器和厂房为抵押,向银行贷款2200万,该款项尚未偿还;

  3、该厂欠宏大公司94年到期贷款160万。宏大公司起诉到法院,96年8月2日,法院判决甲厂支付宏大公司欠款和违约金共200万元。在人民法院受理甲厂破产案件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中;

  张某,是一位个体户。bd体育他与另一位个体户共同发起成立了一家A服装贸易公司,并由该公司买下了张某全部的产业。不过,公司并没有给他现款,而只是给他股份和债权(即公司承认欠他的钱)。张某几乎拥有了公司全部股份(90%)。由于经营不善,该公司最终解散。张某声称自己是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偿还他借给公司的钱。但是,公司其他债权人主张,既然公司成立后的业务与公司成立前完全一样,而且张某拥有公司几乎全部的股份,所以,实质上A公司几乎就是张某的私人企业,张某就是公司。因此,张某与公司之间并不存在什么债权债务关系。张某无权要求公司财产偿还所欠债务,而只能由其他债权人共同分配公司财产,以清偿债务。为此,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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